上海出生证明换发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第一步:换发申请人带好相关材料到原签发机构进行申请换发。

  第二步:原签发机构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换发;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相关材料说明

  (一)已办理出生登记的人员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登记表》(点击下载

  2、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复印件。

  (二)未办理出生登记的

  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备注:自换发之日起原证注明作废,由原签发机构收回与换发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三)对因换发时遗失原证件需要同时补发证件的

  应同时满足换发和补发的条件,由原签发机构审核后予以换发。换发登记本上注明“原证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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