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
目前山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流程详见下表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个人申请 | 一、初次补办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 3.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交离婚证明材料;丧偶、子女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依法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证。 二、丢失补办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已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 | |
核对信息 | 核对申请人相关信息 | 1个工作日 | 收取材料 | |
发证 | 信息无误后,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1个工作日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受理条件
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一)只生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二)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三)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离婚者可单独申领。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身份证原件
原件
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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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户籍地区实际公安局核发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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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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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申请
原件
纸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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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各街道、村居计生部门领取
必要
独生子女申请表文.doc
独生子女申请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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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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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已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明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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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
原件
纸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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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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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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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
原件
纸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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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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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证
原件
纸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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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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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原件
纸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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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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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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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原件
纸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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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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