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3年养老调整方案出来了吗

  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在本市已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

  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3年1月至7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2023年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2023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调整的具体标准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定额增加22元。

  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 (即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的2.12%加发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每满1年 (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2年12月31日前 (含当日)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对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政策来源: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ukePvq_GNR0KObWgo5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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