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卡里没钱能享门诊报销吗

  合肥医保卡里没钱能享门诊报销吗

  答:合肥医保卡里没钱能享门诊报销,平时去医院看病,医保报销的钱是由统筹基金支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否用完对统筹基金没有影响,所以和医保报销没有关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按规定报销。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费报销: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 结账时凭身份证(户口簿)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基层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按照 60%比例支付, 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 50 元、20 元,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 150 元/人。(二)大额普通门诊。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含慢特病门诊以及健康体检、疫苗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单次达到 200 元且年度累计超过 500 元的,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照 60%比例支付,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2000 元/人。在市内跨县(市)域发生的大额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

  大学生普通门诊费报销:

  具备大学生普通门诊包于条件的学校,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照 50 元/人标准由学校统筹包于使用,不再享受基层普通门诊和大额普通门诊待遇。学校按学年进行保障(制定本学校门诊报销政策),大学生可具体咨询本人所在高校。不具备大学生普通门诊包干条件的高校,医保基金不再拨付至学校,参保大学生按城乡居民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报销:

  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结账时凭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一)在职职工在本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年度起付标准为 800 元,支付限额为4000 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 市(县) 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为 80%、70%、60%;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为 800 元, 支付限额为 5000 元,各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 5 个百分点。(二)通过处方流转平台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外配处购药费用可纳入基金支付,支付比例按55%执行。(三)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慢性病和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 门诊费用、孕产妇门诊产检费用以及健康体检、疫苗接种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不计入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范围。(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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