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社保单位和个人怎么分配

  温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5%; 个人8%;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9.2%; 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0.5%; 个人0.5%。

  温州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9.2%(其中住院统筹5.2%、门诊统筹3%、生育保险1%)的比例按月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按月缴纳。

  提醒: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12345热线(社保专席)

  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区别

  1.缴费主体不同

  单位参保: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社保费。

  个人参保:未在单位就业的,都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由本人承担社保费。

  2.缴费基数、比例不同

  单位参保:单位应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是2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4%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参保:按上年度浙江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个人自行选择。

  那是不是单位参保就比个人参保领的更多一些呢?

  当然不是!虽然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有所不同,但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都是一样的。养老金待遇是根据每个人参保缴费期间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时养老待遇计发基数等,按照统一公式逐一计算的。

  因此,无论是随单位参保,还是个人身份参保,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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