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怎么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在浙江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可申领居住证。
《浙江省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一、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二、办理步骤
1.搜索“居住证”,进入办事页面后,选择居住地,按照表单提醒完成资料填写和材料上传,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审批通过后,可前往“我的证照”进行“添加证照”,搜索“居住证”,同意授权即可成功添加电子居住证。
办理入口:通过“浙里办”APP或“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居住证”,可进入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