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税前工资 = 应纳税所得额 + 起征点 + 各项社会保险金

  应纳税所得额 = (不含税收入金额 - 起征点 - 速算扣除数)/(1 - 税率)

  注意: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不含税级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意: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税前工资计算个税方法一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不超过2,91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超过2,910元至11,01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超过11,010元至21,41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21,410元至28,91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8,910元至42,91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2,910元至59,16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9,160元的部分 45 15160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综合所得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5000元(外籍5000元)的余额。

  2、本表按照新个税法修正案税率推算,仅供参考。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所得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额(50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案例说明

  小李在2019年1月份收到税后工资8000元,这个月他缴纳了400元的各项社会保险金,那么他的税前工资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8000 - 5000 = 15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2,910元至11,01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税所得额 = (不含税收入金额 - 起征点 - 速算扣除数)/(1 - 税率)= (8000 - 5000 - 210)/(1 - 10%)= 3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31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100 × 10% - 210 = 100元。

  税前工资 = 应纳税所得额 + 起征点 + 各项社会保险金 = 3100 + 5000 + 400 =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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