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假有工资吗

  有工资。产假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工资计算方式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除了工资,参保女职工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计算公式: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营养费待遇: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政策依据: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予以辞退、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

  政策来源: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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