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离婚登记处上班时间?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2:00,周一至周五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城四区龙井二路99号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楼1-7号窗口

  预约入口: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

  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微信搜索并关注“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回复【离婚】,就可以直接进入深圳离婚登记网上预约入口,查看离婚登记网上预约流程,查询离婚登记办理地址等;点击下方【微信办事】,还可以查询深圳社保,深圳公积金,港澳通行证等攻略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