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不动产证书补办登记办理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珠海不动产证书补办登记办理费用为10元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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