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家庭分户办理指南
东莞居民家庭分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婚姻,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在原户口地址内分户。家庭户立户地址的房屋属商品房性质的不能办理家庭分户;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其他亲属关系的不适用本分户。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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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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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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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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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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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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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无 |
样本 |
中介办理 |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无 |
样本 |
中介办理 |
申请人结婚证 |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无 |
样本 |
中介办理 |
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无 |
样本 |
中介办理 |
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无 |
样本 |
中介办理 |
亲属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收养公证、... |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无 | 中介办理 |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户籍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