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家庭分户办理指南

  东莞居民家庭分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婚姻,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在原户口地址内分户。家庭户立户地址的房屋属商品房性质的不能办理家庭分户;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其他亲属关系的不适用本分户。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中介服务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样本
中介办理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样本
中介办理
申请人结婚证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样本
中介办理
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样本
中介办理
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样本
中介办理
亲属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收养公证、...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中介办理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户籍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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