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企业土地划拨与出让共用首次登记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二)收费标准:

  住宅用地80元/宗 非住宅用地550元/宗

  拓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选)

  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