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补助金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1.《南宁市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1份及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拓展:申请条件

  1.已办理工伤登记(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级);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辞去公职。

  (3)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建筑项目工伤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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