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企业补贴政策

  办理条件

  (一)企业上年度的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或已补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

  (三)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过黑名单,企业法人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过失信被执行人。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照片,格式只能为jpg、gif、png,大小不超过1MB;

  2、稳定岗位措施的报告红头文件原件电子版(没有权限出红头文件的企业可以不出), 格式只能为jpg、gif、png,大小不超过1MB;

  3、企业参与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重点资料。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1、除在高新区参保的企业外,其它已办理了CA的参保企业通过使用CA验证的方式,登陆西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稳岗补贴申请资料电子版,提出申请。

  2、在高新区参保的企业通过使用CA验证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稳岗补贴申请资料电子版,提出申请。

  二、系统审核。

  1、核实企业信用情况,审查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和裁员率,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稳岗补贴申请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初审部门要及时办理退件并说明原因。

  2、审批部门根据初审部门的意见,对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复查,根据企业参与“护航行动”和失业动态监测情况,提出审批意见。

  三、、财政监督。

  财政部门全程监督我市稳岗补贴审批工作,随时抽查相关审批资料。根据省人社厅的有关工作要求,凡稳岗补贴金额超过200万的,均需报省人社厅进行复核。

  四、社会公示。

  审批结果在西安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稳岗补贴资金根据文件规定用途打入相应的账户中。

  西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

  注意事项

  1、稳岗补贴采取年度一次性申报(具体时间以每年稳岗补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按年度拨付的办法实施。

  2、在西安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按审批金额直接拨付至企业的医疗保险户。

  3、单险种在西安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由经办机构核实并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可将稳岗补贴资金拨入企业账户。

  4、在稳岗补贴拨付期间,区、县、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向市社保中心提出资金申请。

  5、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稳岗补贴资金到位后,不再需要企业提供《西安市稳岗补贴审批表》。

  常见问答

  1、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

  1、凡符合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条件、并在稳岗补贴实施范围内的企业,一般补贴额度为: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列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计划且没有或清还历史欠费的企业,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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