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申请人怎么确定?

  满足A、B、E型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且居住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含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台港澳同胞),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

  扩展阅读

  《福州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房源不足户型租金减免20%

  细则明确,对房源不足的户型,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可统筹提供下靠一个户型档次房源,即一人户可配租40平方米以下户型,夫妻二人户家庭可配租45平方米户型,三人户两代家庭可配租55平方米户型。此类家庭可在其实际应承担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20%。

  费用依据:http://www.fuzhou.gov.cn/zcjd/bs/201510/t20151013_120892.htm

更多福州公租房申请、审核、摇号配租、入住、换房、补贴、年审等系列流程信息可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福州本地宝”,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租房”获取相关信息,还可加入公租房交流群和大家一起交流讨论哦!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