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由用人单位申请。

  申请时间:

  按季度申请。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首次补贴申请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网上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申请→按相对应的补贴项目申请

  温馨提示:

  关注广州本地宝(ID:bdbguangzhou)微信公众号,回复【创业补贴】,即可获取广州各项创业及就业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时间、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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