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洪区大队车辆管理所电话

  电话:6278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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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证转入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再次审验?

  答:在此情况下,驾驶人办理转入换证时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审验。转入后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产生新记分的,以及其他车型驾驶人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再次参加审验。在办理转入换证审验时已经参加学习教育的,那么再次审验时就不需要参加学习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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