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分局南湖派出所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39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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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对接到的行政案件或者发现的违法线索,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追究行政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派出所负责人、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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