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名称简称和行政中心
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
河北省:简称“冀”,行政中心为“石家庄”。
山西省:简称“晋”,行政中心为“太原”。
辽宁省:简称“辽”,行政中心为“沈阳”。
吉林省:简称“吉”,行政中心为“长春”。
黑龙江省:简称“黑”,行政中心为“哈尔滨”。
江苏省:简称“苏”,行政中心为“南京”。
浙江省:简称“浙”,行政中心为“杭州”。
安徽省:简称“皖”,行政中心为“合肥”。
福建省:简称“闽”,行政中心为“福州”。
江西省:简称“赣”,行政中心为“南昌”。
山东省:简称“鲁”,行政中心为“济南”。
河南省:简称“豫”,行政中心为“郑州”。
湖北省:简称“鄂”,行政中心为“武汉”。
湖南省:简称“湘”,行政中心为“长沙”。
广东省:简称“粤”,行政中心为“广州”。
海南省:简称“琼”,行政中心为“海口”。
四川省:简称“川、蜀”,行政中心为“成都”。
贵州省:简称“贵、黔”,行政中心为“贵阳”。
云南省:简称“滇、云”,行政中心为“昆明”。
陕西省:简称“陕、秦”,行政中心为“西安”。
甘肃省:简称“甘、陇”,行政中心为“兰州”。
青海省:简称“青”,行政中心为“西宁”。
台湾省:简称“台”,行政中心为“台北”。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行政中心为“呼和浩特”。
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行政中心为“南宁”。
西藏自治区:简称“藏”,行政中心为“拉萨”。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行政中心为“银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行政中心为“乌鲁木齐”。
【4个直辖市】
北京市:简称“京”,行政中心为“北京”。
天津市:简称“津”,行政中心为“天津”。
上海市:简称“沪”,行政中心为“上海”。
重庆市:简称“渝”,行政中心为“重庆”。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行政中心为“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行政中心为“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