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受胁迫的婚姻办理撤销需要什么材料

  烟台撤销受胁迫的婚姻所需材料是什么?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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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办理程序:①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③见证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签名;④对证件、证明、声明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⑤对符合条件的,拟写撤销决定,报所属民政局批准并印发;⑥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公告30日;⑦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理由;⑧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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