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户口性质变更

  办理条件:

  缴费个人人员状态、户籍类型、用工形式、人员类别、参保险种、缴费基数等参保信息发生变更,由用人单位或缴费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对个人参保信息进行修改

  办理材料: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2、需修改个人参保信息的职工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员无需提供)

  4、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重要提示: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3、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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