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动车转入登记办事时限

  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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