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1.范围对象: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创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毕业生,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2.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6万元、硕士毕业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1万元。

  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24855507 和平区人社局 31912275

  皇姑区人社局86267667-8102大东区人社局 88504833

  铁西区人社局25711356 于洪区人社局85831307

  浑南新区人社局23844089 沈北新区人社局82840221

  苏家屯区人社局89121280 辽中区人社局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 87338066

  法库县人社局 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2537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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