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本科生落户政策

  根据2020年《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大政发〔2020〕5号)

  1、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落户政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10周岁;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

  2、45周岁以上未达到退休年龄,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可以走积分落户政策,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

  3、已达退休年龄的可以投靠子女落户。投靠人员投靠子女的,须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其子女在主城区落户8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在新市区落户5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在新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 投靠人员在80周岁以上的,其子女应具有本市户籍并有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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