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哪些单位应该发放高温补贴?

  一、贵阳市哪些单位应该发放高温天气津贴?

  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包括贵阳市)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天气津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照执行。

  二、贵州省高温补贴发放金额是多少?

  (一)由于贵州省各市州温差较大,我省用人单位可选择二种发放方式之一:

  1、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2、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9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三)实施高温天气津贴后,企业不再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清凉饮料费等。

  【政策来源】

  《贵州省用人单位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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