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温津贴气温规定
一、重庆高温津贴气温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二、拓展: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除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每年5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政策来源: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5/17/content_6171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