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供暖停供办理时间
西安供暖停供办理时间:为每年11月1日前
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依据条例:
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规定:"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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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供暖停供办理时间:为每年11月1日前
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依据条例:
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规定:"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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