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一、基础报销

  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二、二次报销

  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1)特殊门诊费用结算标准

  参保患者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中Ⅰ类8种、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管理药品以及2种罕见病(戈谢病、庞贝氏病特效治疗药物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产生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2)补偿政策

  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不设封顶线。

  注:贫困人员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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