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居住证怎么办理

  办理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受理单位: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居住证办理点查询:点击进入

  办理材料:公民申请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一)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上述材料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理流

  卡式居住证:需线下办理: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验,符合申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由申领人签字确认,向申领人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电子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流入居住人口暂住登记,通过“黑龙江全省事”等线上等线上方式,进行实名注册认证,按流程填报申领。

  黑龙江全省事APP黑龙江电子居住证申请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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