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职工医保支付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答:年度起付标准为400元;
在职人员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
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
退休人员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计入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之内。
根据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哈医保规〔2022〕5号)》:
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保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