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计生服务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海珠区计生服务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凡广东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广州海珠区居民办理材料如下:

  1、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空表示例样本);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带一份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离婚证原件(注意:离婚证非必要,若已离婚,请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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