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计生服务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海珠区计生服务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凡广东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广州海珠区居民办理材料如下:
1、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空表,示例样本);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带一份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离婚证原件(注意:离婚证非必要,若已离婚,请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