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计划生育服务证哪些人可以办理

  广州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对象

  凡广东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法律救济

  1、行政复议

  部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珠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6号、海珠区同福中路360号

  电话:020-81081186、020-89631661

  网址:http://www.gzmed.gov.cn/、http://www.haizhu.gov.cn/

  2、行政诉讼

  部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

  电话:020-37890836

  网址:http://www.gtyy.gov.cn/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