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租房政策

  目前,西安公租房申请政策依然执行之前的政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分档收取租金标准一览表

家庭类型 具体收入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收取租金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城六区城镇户籍家庭

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1668元

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2.89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29元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390元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城六区城镇户籍家庭

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3336元

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72%执行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058元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780元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176元

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90%执行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828元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480元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五、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申请人,需在本市城六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

  六、非西安市户籍的申请人,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简称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其中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应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然后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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