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共有产权房产权交易规则

  大连共有产权房产权交易规则

  共有产权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未满5年的,可按购买时市场价格增持产权份额。签订合同满5年的,应按届时市场价格增持产权份额,届时市场价格由专营机构提出,市政府确定。购房人签订合同满10年仍未购买完全产权的,需按政府持有产权份额所占相应面积缴纳房屋租金,租金标准由专营机构依照届时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并收缴。

  共有产权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且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共有产权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另购住房。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应当增购共有产权份额并取得完全产权,或由专营机构回购其共有产权住房。

  政策来源:https://www.dl.gov.cn/art/2020/6/15/art_838_359545.html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