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重庆江津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分两类区域标准执行,一类区域: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珞璜镇、支坪镇、白沙镇,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统一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500元。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的镇,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统一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

  二、具体规定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分两类区域标准执行,一类区域: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珞璜镇、支坪镇、白沙镇,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统一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500元。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的镇,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统一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被征地村(居)社(组)发展集体经济以及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按附件1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建设用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11000元。地上构着物据实清理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三)室内设施补助费:被拆迁户室内设施每户补助3500元。

  (四)养殖大户的搬迁补助费:奶牛每头800元;猪每头60元;羊、狗每头20元;鸡、鸭、鹅、兔成品按每只4元。

  (五)搬迁过渡费和搬家补助费

  搬迁过渡费:每人每月发给260元,超期过渡按每人每月320元计发。

  搬家补助费:3人以下(含3人)户每户800元,3人以上户每增加1人增加150元的标准补助。

  附件下载

  政策来源:http://www.jiangjin.gov.cn/zwgk_180/fdzdgknr/lzyj/xzgfxwj/202004/t20200402_6932520_w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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