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牌更新指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条件:
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广州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广州市的变更登记,或者办理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前述车辆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前往指标业务窗口申请更新指标业务需携带材料原件,以便核验。
2、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更新指标有效期12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