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单位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找相关部门举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6]124)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为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策来源: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cjd/202004/t20200407_7018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