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套房怎么认定

  一、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购房套数的认定:

  购买首套住房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无住房登记记录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购房套数的认定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为准。“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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