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计生服务证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

  凡广东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可以按照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依据:

  《服务证》由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以下简称发证机构)具体负责免费发放。

  发证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证》发证登记、检查制度。发放《服务证》要强化服务,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已婚育龄妇女一人一证。

  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发《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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