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一、重庆渝北区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45%(比成年人高5%)。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时,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即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二、拓展:普通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

  举例:比如:赵先生在附近的某二级医院门诊看病,发生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400元,那么医保报销(400-200)X40%=80元。但如果是在一级医院门诊看病,那么医保报销400X60%=240元

  政策来源:http://ylbzj.cq.gov.cn/zwgk_535/fdzdgknr/lzyj/xzgfxwj/202012/t20201218_8669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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