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电动自行车限行规定(时间+路段)
深圳南山区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
一、实施通行管理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在以下道路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一)禁止行驶的高速、快速路范围
1.高速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
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月亮湾大道。
(二)南山区限制行驶道路
【片区】
1、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滨路以东、沙河西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望海路以北;
2、欢乐海岸片区:沙河东路以东,侨城东路以西,白石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
3、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
4、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丽水路、丽山路;
5、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含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
【路段】
后海滨路,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沿山路,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赤湾小南山隧道,松湖路,工业一路,太子路,兴华路,工业二路,爱榕路,招商路,蛇口新街,水湾路,海月路,工业三路,工业五路,沿山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工业八路,工业九路,蓝天路,荔园路,近海路,花果路,渔村路,湾厦路,兴工路,兴海大道,赤湾六路(兴海大道至赤湾五路),振海路,港城路,航海路,听海路,通海路,前海大道,梦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前湾二路,前湾三路,铲湾路,怡海大道,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望海路,金世纪路,蛇口老街,石云路,南光路,南山大道,南头街,南新路,艺园路,常兴路,前海路,茶光路,龙珠大道,珠光路,龙井路,西丽路,珠光北路,公园路,公园南路,龙珠四路,龙珠三路,侨香路,桃园路,科苑路,科技南路,白石路,高新中四道,高新南四道,创业路,登良路,东滨路,四海路,桂庙路,学府路,深南大道(南山)。
二、通行规则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三、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