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怎么监管?

  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怎么监管?

  古城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的审批结果应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对项目建设行为进行闭环监管;开工前,申请人应依法向辖区住建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施工报备手续,提交按图施工诚信承诺书,向街道办事处领取“私有危房改造工程公示牌”;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住建部门等应按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建设的巡查、制止、查处和监督管理工作。  

  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如何办理竣工验收和产权变更登记?

  竣工验收(古城区、非古城区):

  (一)申请人应向市资源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予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二)申请人应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归档材料,持竣工验收报告、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向住建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产权变更登记(古城区、非古城区):

  (一)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或房屋改造后的建筑质量安全鉴定报告)等材料,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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