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在沈阳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相应办理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

  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8.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大额债务,且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9.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办理材料

  以下要件为中心、房产抵押所需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沈阳市社会保障卡序列号或沈阳市社会保险卡保险编号。

  2.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提供)。

  3.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4.房产交易申报单原件。

  5.税收缴款书(契税发票)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产权人与借款人姓名相符)。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或委托银行网点个人贷款受理窗口进行申请。

  温馨提示:

  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可直接到中心各管理部或委托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及委托银行网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步 审核

  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支付凭证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上述文本上签字确认。

  第三步 办理抵押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贷款窗口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第四步 放款

  待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签约还款卡或资金监管公司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准贷时限

  准贷时限:

  申请人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的三个月内准予申请。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