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家属随军落户条件

  长沙家属随军落户是可以办理落户,落户条件如下:

  登记条件:

  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部队驻地公安派出所落户,并随其调动或退出现役而随迁。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三、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随军落户的,提交部队相关证明;

  四、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五、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申请人: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办理机关: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提醒:目前芙蓉区落户业务可以在该区政务中心办理,高新区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大厅办理,其他区的就在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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