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登记条件:

  父母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四、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申请人: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办理机关: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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