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统筹是什么意思?

  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根据2007年《成都市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统一支付,后期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

  根据《成都市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一)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市和区(市)县分级征收,并逐步过渡到市级统一征收。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下达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按月进行征收,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全额划转到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市社保局将当月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和区(市)县划转的基金,全额划转到成都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二)社会保险待遇统一支付。实行市级统筹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待遇支付实行市和区(市)县分级支付方式,并逐步过渡到市级统一支付。

  1.市社保局每月制定市本级和区(市)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用款;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划拨到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社保局再将资金划拨到区(市)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将基本养老金发放给企业离退休人员。

  2.失业、工伤、生育的待遇支付和基本养老金的零星支出,由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各项社会保险费周转金中支付,市社保局、市就业局审核后,与区(市)县经办机构定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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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

  企业和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及规定的缴费年限,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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