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深圳居住证

  【办理条件】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

  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流水号

  申请人在深圳具有证件照相资质照相馆拍摄的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单上的流水号。

  【办理流程】

  第一步:通过百度浏览器搜索进入深圳公安官网(https://msjw.ga.sz.gov.cn/?serviceType=1),点击“个人业务”

  第二步: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领”

  第三步:阅读办理须知

  第四步: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流程

  【受理机构】

  全市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受理点。

  【温馨提示】

  一、居住证业务办理成功后签发居住证电子证照即为办结,申领、补领换领业务领取实体证件的时间及地点请按照系统或短信提示。

  二、您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证信息服务”栏目的“居住证状态查询”功能查看业务办进度、领证地址及下次签注时间,缴纳补换领居住证工本费、变更居住证业务预留手机号。

  三、居住证业务属于秒批服务,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您即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证信息服务”栏目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查询”功能查询打印带有居住证业务电子章的居住证信息单,替代实体居住证使用。也可前往居住证受理点获取。

  四、因全省电子证照系统升级,部分平台无法正常显示居住证电子证照。建议使用居住证信息单替代居住证电子证照使用,或前往省公安厅“粤居码”小程序查看居住证电子证照。

  五、居住证处于有效期最后两个月需要延期,或已经中止使用功能的居住证需要恢复使用功能,请申请居住证签注,不涉及证件制发,直接修改后台证件数据。其他时段不能签注居住证,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两年后会自动注销;居住证损毁、丢失、变更信息请申请居住证补领换领,需缴费后重新制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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