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报销流程和报销制度

  哪些门诊费用能报销

  以下两种费用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因病在我院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重庆市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二是“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特病门诊保障、国谈药品门诊保障,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经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如何进行报销?

  职工参保人按正常流程就医后,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任一收费窗口缴费时就实现报销,也可在自助缴费机、手机移动支付上操作实现报销。

  电子处方如何到定点药店报销?

   根据政策,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电子处方可流转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按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进行报销。有处方流转需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按以下流程操作实现处方流转:

  就诊时告之医生需要处方外购——医生进入“电子处方管理”开具电子处方——经药师审核后上传处方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根据规定医院不能打印电子处方,由患者到药店打印)——参保人登录“渝快办”或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重庆医保App等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选择具备线上结算功能的定点零售药店,选择线上或线下结算并配送药品。

  线下结算(患者到药店取药):定点零售药店凭患者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查询并下载电子处方,由药店的执业药师审核后按照电子处方进行结算、配药。

  线上结算(网上操作由药店配送):参保人登录登录“渝快办”或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重庆医保App等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选择具备线上结算功能的定点零售药店,选择线上结算并配送。

  参保人按电子处方取药并完成结算后,若需退药退费,由定点零售药店发起结算撤销。

  手工处方如何报销?

   若因故电子处方不能正常流转,医生应开具手工处方,具体流程如下:

  参保人挂号就医——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开手工处方,标注“处方外购”字样——患者持手工处方到药房审方(需药师签名)——持药师签字的处方到医保科窗口登记盖章——凭医保科盖章的处方到定点药店取药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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