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可以网上转移公积金吗

  重庆公积金异地转入可以网上办理吗?

  住建部刚刚推出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已经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

  小编提示:这是国家新上线的小程序,可根据提示办理异地转接,如果没有转成功的话,建议线下临柜办理。

  一、具体操作指南

  第一步,点击扫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然后点击“公积金”→“全国住房公积金”

  第二步:点击底部“服务”页卡,进入后在“业务办理”选择“转移接续”

  第三步:进入这个页面后,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

注意:开户时间不满6个月,请临柜办理

  小贴士

  如果对转移接续业务有疑问,可以在登录之后,拨打首页底部的电话咨询。(登录之后才会显示电话哦~)

  线下办理:

  公积金异地转入

  一、办理条件 :

  已在我市设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申请将原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市继续缴存的。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

  6-1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职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所属办事处(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我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方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前往所属办事处(分中心)为职工集中办理。

  3.转入款项到达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后,转移联系函编号、职工身份证件号码、转入金额与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信息比对一致的,转入款项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异地转出

  办理程序:

  1.职工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转入地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

  2.我中心收到对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提交的转移申请后,将转出款项直接汇(划)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转移款项后,将转移款项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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