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临时身份证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居民在身份证申(换、补)领期间申办临时身份证

  2、姓名、住址项目中含冷僻字及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身份证

  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可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费用:

  交纳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

  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当场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前台领取临时身份证。

  证件有效期:

  临时身份证与身份证同等效力,但有效期只有3个月。

  政策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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